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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警语为什么有变化?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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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我是一名卷烟零售客户,最近有消费者从我店里购买卷烟后,反映卷烟包装有变化,上面的警示用语内容和字体大小与以前的不同。我想咨询一下这是为什么?

    :这位朋友,您好!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07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国烟科〔2007〕51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警语文字、警语区面积的计算、警语区位置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卷烟包装体上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范中文汉字和英文印刷健康警语。警语内容分两组:

    第一组:吸烟有害健康

    SMOKING IS HARMFUL TO YOUR HEALTH

    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

    QUIT SMOKING REDUCES HEALTH RISK

    第二组:吸烟有害健康

    SMOKING IS HARMFUL TO YOUR HEALTH

    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QUIT SMOKING EARLY IS GOOD FOR YOUR HEALTH

    第四条规定:健康警语必须轮换使用。在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条码的卷烟,其条、盒每年应轮流或同时使用两组不同健康警语标识,同时使用时不要求条、盒警语一一对应。

    第五条规定:健康警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正面使用中文警语,背面使用对应英文警语。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底色可采用原商标的底色(纹)。

    为进一步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不断加大《规定》的执行力度,2011年8月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包装警语标识力度的通知》(中烟办〔2011〕141号),要求自2012年4月1日起,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卷烟一律采用新的卷烟包装标识。调整包括:加大警语字号,撤销英文警语,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醒目。卷烟条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6.5毫米,卷烟盒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毫米;撤销的英文警语以《规定》中的另一套中文警语替代;将量化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的色差值。

    此次卷烟包装警示用语的调整修改主要为警语内容变更与字体加大,不涉及内在品质及其他调整,所以调整后的卷烟质量不会改变。目前,由于库存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市场上将会出现同一品牌新旧两种标识的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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