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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烟 被判赔偿

2013年02月07日 来源:《乌蒙新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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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乌蒙新报》报道  日前,记者从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获悉,该局成功调解一起销售假冒烟草案,并对销售假冒烟草的副食店进行立案调查。

    据介绍,1月29日,钟山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经检大队接到钟山区烟草专卖局移交的一起销售假冒烟草案件。消费者卢某于1月25日晚在钟山经济开发区川心小区某副食店购买了两条福贵、两条硬中华香烟,价值1620元,在离开后打开包装发现该烟系假烟,并投诉至钟山区烟草专卖局,钟山区烟草专卖局于1月29日下午将此案件移交至钟山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经检大队,该局经检大队立即采取行动,于1月30日下午14:30左右,在消费者的带领下来到事发现场。

    经了解,消费者卢某要求该副食店赔偿损失并赔偿3000元误餐费,经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调解,该副食店老板同意该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并当场赔偿了该消费者的损失及误餐费,并向消费者当面道歉,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同时,工商分局对该副食店经营假烟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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