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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专利纠纷现首例行政裁决 波尔被要求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

2022年01月10日 来源:IT时报 作者:郝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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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天前刚“正名”的电子烟还在等待新规落地,产业链的优胜劣汰大战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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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发布一则《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并做出两点行政裁决:第一,侵权成立,被请求人深圳市传奇数码有限公司旗下产品“波尔R4雾化杆”侵犯专利权人悦刻“雾化装置的杆件”(专利号:ZL2020304061015))外观专利;第二,要求波尔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侵权产品。

这并非悦刻第一次拿起知识产权武器。企查查显示,2021年,以悦刻为原告的“侵害外观专利权纠纷”还有两起,被告分别为东莞欧美斯科技公司和麦克斯(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另外还有数起关于商标权的法律纠纷,但目前都还没有结果。此次《裁决书》是悦刻发起的相关案件中,由政府部门给出的第一次明确侵权的裁决。

据悦刻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涉案专利产品是其“幻影”系列,于2020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外观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3月通过并颁发证书。

网络公开搜索到的图片显示,两个产品的雾化杆整体都呈椭圆柱状,长短基本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幻影”中间的四个孔为“一”字形,被指侵权的波尔雾化杆则呈折线型,类似底部少了一横的三角形。

对此,《裁决书》认为,雾化装置杆件的前后以及侧壁具体部位的造型设计千差万别,整体设计空间较大,因此雾化装置的杆件前后以及侧壁的具体设计均会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而涉案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波尔R4雾化杆”相比较,上述区别点不足以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两者属于近似的外观设计,被控侵权产品“波尔R4雾化杆”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战历来被认为是阻击竞争对手快速发展的有效武器。此前,共享充电宝领域发起的连环专利战,成功拖慢了后来者的扩张速度。这一招,对野蛮发展近20年的电子烟行业同样适用。随着监管、标准逐渐落地,产业力量快速向头部聚集,度过“生死劫”的龙头企业开始腾出手,梳理自己的护城河,“清理”积累多年的老问题。

除了打击专利侵权,近期悦刻还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对多个售卖侵权周边的厂商提出法律诉讼,起诉这些厂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生产、销售带有“悦刻”“RELX”商标的雾化杆保护套等产品,侵犯了悦刻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目前悦刻在全球的专利申请突破700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申请127项, 中国发明专利131项,申请内容覆盖了电子雾化器设计、雾化液配方、释放物安全、电控、智能化以及防止未成年人购买等各个方面。截至目前,悦刻针对周边商标侵权案件,累计在各地法院发起188起民事诉讼,其中13起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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