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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禄丰督查2015年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工作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烟草在线禄丰消息 作者:杨佳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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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禄丰消息  为有效杜绝烟叶计划分解和合同签订中存在的计划分解落实不细致、合同公示不及时、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调整不严肃的行为,切实维护国家、企业、烟农合法权益。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烟草专卖局组织专卖管理科及相关科室人员对2015年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签订过程进行重点督查。

  一是要求各烟叶站在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签订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关于转发云南省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楚烟司〔2014〕172号)文件精神及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是要求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坚决落实“一户一签”,由烟农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册与烟叶站职工面对面现场签订合同,严禁合同代签及一户多签,坚决杜绝甲地的人到乙地签订合同,若是土地流转的,要有相关村委会证明并经所辖烟叶站生产挂点人员和烟叶站长确认。

  三是烤烟种植收购合同分解严禁搞平均分配,合同签订要按照连片规划田块及村小组提供的土地名册面积进行分解落实。在合同签订时应结合田烟与地烟、新烟区与老烟区、土地肥力好与差、种植水平高与低、种植品种特性等差异,合理安排合同约定单产,同一村委会农户之间合同约定单产差异不得超过5%,约定总面积不得超过下达计划面积。

  四是落实对烤烟种植收购合同重点监管农户(如:村组干部、烟草技术员或烟站职工亲属)单独公示制度。对涉及人员岗位、职务及合同分解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同时高度重视公示期间群众的反映,有举报、投诉及时核实、及时调整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是对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因工作不负责,合同签订责任主体不落实,生产片区责任人当甩手掌柜,造成合同签订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合同签订有关规定,出现空合同、假合同、虚合同的,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经济及行政责任。

  通过此次督查,2015年烤烟种植收购合同预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村组严格按照连片规划面积上农户实有的田块面积和对科技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合同数量的分配,体现规划田块优先原则进行合同签订,没有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为全县2015年正式签订烤烟种植收购合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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