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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县局“十不准”正风肃纪防治“微腐败”

2016年08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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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嘉禾消息  伴随着烟叶收购工作启动,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出台了“十不准”,抓早抓小,正风肃纪,防治烟叶收购工作中的“微腐败”。

  该县局(分公司)根据国家局,省、市局关于烟叶收购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县系统实际情况,本着突出廉政建设和具体化、严要求的原则,在广泛听取烟草职工、烟农、乡村干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下“十不准”:一是不准“索、拿、卡、要”,接受或变相接受烟农的香烟、矿泉水、饮料和土特产等物品;二是不准接受烟农、临时聘请收购人员任何形式的“请吃”;三是不准压级压价、库内提级上调图谋等级升溢;四是不准损害烟农利益克扣烟农、短斤少两、变相折数量收购图谋数量升溢;五是不准超时或不按时收购、关门收购、遮蔽或关闭监控摄像头收购;六是不准暗箱操作,收“人情烟”、“面子烟”、“关系烟”和烟贩子烟叶;七是不准向烟农包价代交、以任何形式做烟生意;八是不准在待售区、定级区内寄存烟叶;九是不准收购人员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进入定级区;十是不准内外勾结、以次充好和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先进烟后开票”或“先开票后进烟”以及凭空虚开收购发票。同时强调,凡违反上述“十不准”者,根据市局(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凡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次给予1000元奖励。

  据悉,近来,嘉禾县局(分公司)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小贴士、巡回宣传车宣传、在各村“烟草廉政建设公示栏”、烟站(点)办事公开栏广泛宣传“十不准”的形式,营造反腐倡廉氛围,为规范收购、廉洁收购造势,让收购人员、烟农人人皆知,为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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