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频道 > 正文

辽宁省局出台“十条禁令”严明专卖执法工作纪律

2019年01月21日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 作者:
A+ A

  烟草在线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为加强专卖管理岗位廉洁自律建设,树立维护烟草专卖管理队伍良好形象,近日,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辽宁省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十条禁令”》,进一步强化全省行业专卖执法工作纪律。

  省局以简明扼要的形式,提出了10条禁止性规定:严禁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严禁通风报信、隐瞒真相、袒护包庇;严禁伪造或违反规定开具、使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等案件文书;严禁伪造、篡改、调换案件文书等证据材料;严禁侵占、挪用、私分、截留、调换涉案财物;严禁私自收取或违反规定代收代缴案件罚没款;严禁内外勾结,虚构、伪造案件;严禁弄虚作假,套取、私分、截留案件举报奖励经费;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借物,收受、索要礼金、财物或接受宴请;严禁参与涉烟违法活动,内外勾结为涉烟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省局提出,各单位要将“十条禁令”作为强化专卖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专卖执法行为、维护专卖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宣贯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体专卖管理人员签订“十条禁令”承诺书。对于发现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