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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石林县局党总支学习省局“二十个严禁”规定

2015年02月16日 来源:烟草在线石林消息 作者:滕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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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石林消息  “坚定不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云南石林县局党总支组织学习省局“二十个严禁”规定。

  基层烟站是纪检监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烟站及各级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各级职工规范廉洁从业,使党风廉政各项制度不断落实,2月13日,石林县局党总支召开扩大会议,及时组织学习《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严肃基层烟站工作纪律明确管理监督责任意见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会上,党总支着重对“二十个严禁”进行了学习。

  会议要求,要严肃基层烟站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好“二十个严禁”规定,严禁在烟叶收购合同签订、管理环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在物资管理、发放环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在资金使用、报账环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在烟叶收购环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滥用生产收购物资管理、发放权,损害企业、烟农利益;严禁提级压价、压级压价收购烟叶,提级调拨烟叶,或者脱离标准收购烟叶;严禁擅自修改烟叶收购信息系统、称重器具的技术参数和权限分配等。

  会议强调,县级局(分公司)在促进基层烟站廉政建设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要明确县级局(分公司)对落实“二十个严禁”的主体领导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在烟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烟站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四是严格落实专卖内管监督职责;五是严格落实审计过程监督;六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再监督。

  下一步,石林县局党总支还将组织学习的对象范围扩大到全体中层管理干部和全体职工,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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