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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零售经营中要防止“意外损失”(图)

2015年12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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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城乡建设步伐的提速,给各行业各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由此也带动了经济的发展,零售业在近五年来可以说是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以我们不到20万人口的县城来说,笔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2010年到2015年年间,大大小小的零售店、超市就增加了100余家,还有不少游商小贩等等,其增速不能不说惊人。这种增速也引起了零售户之间的激烈竞争,于是一些零售户为了做好生意,想千法设百计去挖掘商机吸引顾客,寻找办法增加财源。不过也有不少面对巨大竞争压力,心中很惆怅的。他们在零售经营中或随随便便,特或主观武断,或凭空想象,由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乍看是意外,但是带来的损失可不小,其教训深刻,值得零售户们注意。实际上,如果零售户经常发生“意外”不仅影响生意,还影响自己心情。说起零售经营中因意外引发的损失,可以说没有这种经历的或许不以为然,而有过这类经历的零售户则非常懊悔。下面略举几例,希望能对广大零售户们朋友有所启发。

  案例1 狗咬伤了顾客

  零售户王云翠从事零售经营快30年了,一直以来较为顺利,可是不曾想到最近却遇到一个恼心事,那就是自己家养的看门狗,有一天挣脱绳索,将一顾客和其带来的小孩子给咬伤了。王云翠的超市位于一个小山村,是单门独户的那种。在她的精心打理下,超市生意很不错。但是前两年,在她家不远处一超市夜间被盗,损失将6万元,虽然报案了但公安机关以没有明显线索为由未立案侦查。为了防止自己超市发生盗窃,因此王云翠决定养一只狗来协助看店。王云翠还是很小心的,白天将狗栓在后院中,夜间栓在店大门右侧一个棚子里,一年多来没有发生什么伤人事件,倒是夜间对超市发挥了很好的监护作用。

  然而由于长期没有换过绳索,今年11月中旬,一中年妇女带着孩子来店里购物,不想那只狼狗挣断绳索冲到顾客身前,将大人和小孩腿部咬伤,且伤势严重。王云翠及时将他们送往县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3820元,同时还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3500元。王云翠很懊悔,由于自己没有注意绳索老化而导致狗伤人,虽说是意外事故,但是法律可不管什么意外,狗伤人主人肯定需要买单的。我想这件事也给其它养狗零售户一个深刻教训,养狗没什么,关键别因为自己的疏忽让狗伤人,伤人就需要负责。特别是临近年关,本来零售生意很忙,顾客多,更要注意这一点。要抽时间对栓狗绳索进行检查,确保牢固,对放养的狗更要注意其别伤了顾客,否则得不偿失。

  案例2 棚子砸伤顾客

  说起零售户因意外引起额损失这个话题,零售户孙东海也深有感触。他告诉笔者,其实那件事过去快5年多了,本来不想再提它,但是考虑到这次意外可能对其它零售户有警示作用。孙东海回忆说,2010年夏季,有一天下午突然掀起狂风,满天乌云,眼看一场暴雨即将来临。他快速地将小店门外棚子里的商品收到店内,待所有商品收好后,开始下雨,这时有位骑摩托的路人将摩托车停在棚子里避雨。他招呼那人进店坐坐,这人似乎心里过意不去,于是到店里买了一包烟,再到棚子中避雨。

  然而不幸在一瞬间发生了,狂风吹倒棚子致使那人的摩托车倒了,不巧那滚烫的排气管压在那人右腿处,虽然孙东海快速冲出门外费力地掀开棚子,但是这位顾客腿还是给烫伤了,头部因棚子倒下也受了伤。没有办法他只得急忙打县中医院120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诊治。他付了3500元医药费算不得,这人还坚持索要营养费、误工费等2500元。后经法院判决,他赔偿了2000元了事。

  他说现在想起来,自己也确实有责任。一是这个棚子是未经批准自己私自请人搭建的。二是时间长久,棚子的铁脚支柱油漆脱落铁管被绣严重腐蚀,经不起那那狂风暴雨的考验。这件事也给广大零售户有深刻教育和启迪作用,首先是不能违规私拉乱接,特别是在店前搭棚子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其次是棚子要牢固,特别是在门檐上边以及支持的脚柱一定要牢固。并定期涂漆,防止生锈老化。也就是说平时要多留心观察、检查棚子的牢固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一旦发生那就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到那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案例3 怠慢引起争执

  听完以上两个案例,也许还有一些零售户坚持认为这都是天灾人祸,零售户本人难以预测到的。那好下面看一个完全是由零售户自身因素引起的一个故事吧。

  零售户周伟说自己从事零售经营28个年头了,其中的经历过得酸甜苦辣可谓甚多,有的回想起了觉得真不应该发生,有的回想起至今还心有余悸,还有的回想起也觉得自己当时很幼稚。2008年秋季的他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一天上午,他在超市正忙生意,一个40多岁的中年人急匆匆进店说要买烟。因为当时顾客很多,他忙着帮顾客拿这拿那,就没有和中年人搭话。一会儿这个人提高嗓门说:“拿一包金皖烟,我还有急事呢。”考虑到要给前面的顾客结账,他随便说了一声等一下,谁知此时,这位中年人忽然狂躁起来,喊道:“你搞什么?开什么店呢?等一会我有急事啊,一包烟能耽误你什么?”他听后不服,说道:“你长眼睛没看到吗,我正在有事情,你稍等一下不行吗?”此时这位客人更加恼怒起来:“不行,现在就拿。”而且动手推搡,就这样他俩扭在一块,最后把店内一柜台挤到,里面的商品散落一地,瞬间把其它顾客也搞蒙了。

  他打电话报警,可那顾客却逃走了。后来虽然派出所找到人,可是这事给他造成的影响很大,有好长时间成为附近人茶余饭后谈资。有人进店购物他还有点胆战心惊,生怕再次碰到那样的顾客。他说:“不过此事发生之后,我自己也反复思考了一下,这件事之所以发生,自己也确实有一些责任,主观上懈怠了他。要是当时我能主动地和他说话,微笑地叫他等一会或者先告诉其它顾客稍等一下,把那包烟先拿给他或许这件事也不能发生的。因此,从那以后我在经营中就变得小心谨慎多了,也没有在发生类似的事件。”

  结语:

  在零售经营中,我相信其它零售户或许也发生过这样那样所谓的“意外“事故,给零售户造成很大损失。但是在这些众多的“意外”细细一想,其中不少并不是完全意外,而零售户自身还是应该负有一定责任的。因此,对于零售户来说在零售经营中一定要做到时时小心,处处在意,切不可疏忽大意,尤其是一些看似小事,如若细节等问题,是绝对不能小视的。否则就有可能因小失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更大的损失。以上三个案例,笔者想或许对广大零售户朋友有一定启迪,值得大家关注,引以为戒。做到安全防范,警钟长鸣,不断提高零售经营的安全系数。特别是临近年关,更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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