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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2013年起卷烟焦油量不超过11毫克

2012年07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平顶山日报》报道 作者:田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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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平顶山日报》报道  近日,从河南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获悉,明年盒标焦油量超过11毫克/支的卷烟产品将在该市境内市场禁售。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已下发通知,再次调整了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

  据介绍,为持续推进卷烟减害降焦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自2013年1月1日起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进口。通知强调,各卷烟工业企业要提前做好调整卷烟盒标焦油量标注的换版工作。在卷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2013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1毫克/支的卷烟,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于目前烟草的焦油含量情况,7月4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烟酒店,发现很多品牌香烟的焦油含量均为12毫克。从明年起,这些盒标焦油含量超过11毫克/支的卷烟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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