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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局强化“两烟”生产经营事前监管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河北消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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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河北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卖内管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河北省“两烟”生产经营活动,近日,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工作意见》,就加强商业企业“两烟”生产经营事前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各级专卖内管部门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经营要求,事前参与商业企业“两烟”生产经营决策会议、会签“两烟”生产经营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加强“两烟”生产经营行为的事前监管。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级专卖内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本辖区“两烟”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监管职责:按时参加“两烟”生产经营部门相关会议,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行业规范要求或存在不规范隐患的条款、决策等提出修改建议,妥善保管“两烟”生产经营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对会议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单位“两烟”生产经营部门要根据专卖内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并将修改情况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三是明确工作内容。省局内管处及时对半年货源需求预测及计划编制、卷烟货源需求及计划季度调整、年度烟叶生产计划分解、涉及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烟叶收购、调拨销售等制度性文件的起草修订进行事前监管。市局内管派驻办对卷烟品牌(规格)引进与退出、货源分配方案的确定办法,货源公开办法及防止搭配销售、捆绑销售等办法、涉及需求预测、货源组织、客户基础信息管理及等级评定、大户管理、物流配送、宣传促销等环节的制度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年度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育苗、收购、调拨管理等进行事前监管。县级局内管派驻组对货源分配方案的确定办法、货源公开办法及防止搭配销售、捆绑销售等办法、客户类别、档次调整等基础信息管理、年度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育苗、收购、调拨管理、涉及烟叶管理制度性文件的起草修订等进行事前监管。

  四是提出工作要求。各单位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明确责任要求,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专卖内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不仅掌握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内部监管方面的知识,还要掌握“两烟”生产经营方面的知识,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两烟”生产经营人员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专卖内管部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是行业发展“生命线”的意识,进一步提升规范经营水平。省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此项工作执行不到位,事前监管搞形式走过场或不支持配合、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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