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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局印发卷烟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指导意见

2014年05月28日 来源:烟草在线浙江消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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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浙江消息  根据行业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在前期工作试点的基础上,日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了《浙江烟草商业企业卷烟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卷烟配送中心非实体化运作是在坚持市公司经营主体地位和统一管理职能的前提下,按照“授权管理、目标考核”的总体思路,通过理顺管理机制,健全运行机制,将配送中心由职能部门转变为实体分支机构,建立统一的组织机构、业务模式、作业标准、资源调配、信息平台和费用核算,实现”物流资源统一管理、业务运作相对独立、物流费用自主管控、人事管理适度授权“的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

  意见强调,为保证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稳妥推进,确保既定目标完成,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坚持效率效益并重、统一管理、责权对等、循序渐进等原则。

  意见指出,浙江烟草商业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工作包括:一是完善组织机构。配送中心在遵循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制度、规范的前提下,统一内设机构,原则上可设置综合部、财务部、储配部、送货部、设备部,配送中心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可在县级分公司设置送货部或中转站,由配送中心和所在县级分公司共同管理。二是人事管理适度授权。赋予配送中心适度人事劳资管理权,配送中心在市级局(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人事、用工、薪酬、考核、培训等职责。三是财务管理相对授权。市公司适当授予配送中心在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批、资金结算、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权限。配送中心可单独设置银行支出账户,同时接受市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管理。配送中心对全区设备、车辆等物流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四是物流业务集中管理。市公司授予配送中心相对独立的物流业务管理权。配送中心按照有关要求,自主管理卷烟物流业务的计划、执行、监督、管理、分析和决策。

  意见同时要求,各级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打造行业物流“不可替代性”战略举措的高度,认识到配送中心非法人实体化运作,是落实行业“三大课题”的重要体现,是精实管理的重要抓手;要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及时成立非法人实体化运作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有关工作;要制定方案,积极推进,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服务和效率,根据非法人实体化运作的实际情况逐步整合物流资源,加快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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