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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多层次的卷烟打假信息传递网络

2013年06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马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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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卷烟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卷烟制、贩、售假烟违法行为由明转暗,打假的难度越来越大,所以,畅通案件线索收集和反馈信息渠道,建立多层次的卷烟打假信息网络尤其重要。笔者以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构建卷烟打假信息反馈网络。

  1 建立各级专卖人员信息互动网络。专卖人员是市场监管和卷烟打假的主力军,在卷烟打假时,要充分调动专卖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各级专卖人员作为信息收集反馈员,时刻控牢卷烟市场监管的主动权。

  1.1 建立内部信息传递网络。以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为单位,以各级烟草专卖人员为主体,建立信息反馈网络。专卖人员通过市场监管、案件查处、接听投诉举报电话、接收来信来电等途径,对发现的假烟案件线索信息,由专卖稽查人员填写信息反馈单,反馈给各专卖部门负责人,由负责人进行初审后,对重要的假烟案件线索信息,及时报专卖主管领导审批,组织人员,制定方案进行具体查处。

  1.2 建立县级烟草专卖局之间的信息传递网络。假烟案件一般涉及的区域、人员较多,一些案件的作案手段、形式较为相近,所以,县级烟草专卖局之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信息传递网络,每个县局确定一名信息联络人员、明确联络方式,对发现的假烟案件信息,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其他县级局进行传递。对一些重要的案件线索,应及时传递上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由上级局将信息传递辖区内的相关县级局,由这些县级局进行调查和查处,有关联的案件,由相关单位快速串案或并案进行快速查处。

  1.3 建立与毗邻省、市烟草部门的信息共享网络。要与毗邻省、市加强案件信息沟通,制定毗邻区域局信息共享制度,确定联合方式,对一些重要信息及时进行传递。如假烟贩运案件涉及车辆,在本辖区未能及时查处的,要将信息及时传递给车辆必经的毗邻的省、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在查处假烟网络案件的,涉及毗邻省市的,要及时将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由其进行协助查处,或联合共同查处。可采取发放案件信息通报、不定期召开工作信息传递汇报会议、案情分析会议等,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传递,建立起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之间的全方位、立体式的信息网络,从而获取更多的案源线索,为打假工作争取主动、赢得先机,提高涉假案件查处率。

  2 建立专卖、营销、配送“三员”为一体的信息反馈网络。专卖、营销和配送“三员”在卷烟市场一线工作,经常与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和广大群众接触,了解到的案件信息比较及时和广泛,所以,要以专卖稽查人员、客户经理和送货人员为主体,建立“三员”信息反馈网络。

  2.1 收集反馈信息。成立“三员”协作监管领导小组,建立“三员”市场监管信息传递制度,明确“三员”市场监管职责,进行信息反馈。“三员”在市场检查时,对市场发现的假烟案件线索,在发现的当日以信息反馈单的形式,向辖区的专卖稽查人员反馈,稽查人员将市场营销方面的问题,向客户经理或送货人员进行反馈。片区稽查人员对当日营销人员反馈和个人收集的案件信息,当日要反馈专卖部门负责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一些重要的假烟案件线索,“三员”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的形式反馈专卖部门负责人,确保使一些价值大,时间紧的案件在第一时间得到部署和查处。

  2.2 分析梳理信息。建立“三员”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定期召开“三员”信息反馈联席会议,总结信息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信息采集的经验,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互相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梳理,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监控的重点方向,制定具体的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处理案件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对提供有价值的假烟案件信息,并查处假烟案件的“三员”进行表彰奖励和通报,激发大家反馈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激励烟草员工反馈更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同时,积极布建特情耳目,搜集情报信息,查清假烟制售网络的组织结构、主要成员等,重点打击,突出成效,提高案件信息反馈的质量。

  3 建立与公安等执法部门的信息防控网络。公安部门是卷烟打假的坚强后盾,在卷烟打假中,要完善“信息共享、事先介入、优势互补、联合行动”的协作会商机制,从而增强打击合力。

  3.1 建立案件信息体系。烟草专卖人员要树立“信息就是突破口,情报就是战斗力”的理念,坚持“情报导侦”的原则,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和沟通,与公安人员建立案件信息反馈网络和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经侦秘密力量建设和经侦信息员的布建工作,建立完善烟草公安结合、管控结合情报信息体系,拓展监控触角,拓宽情报搜集渠道。在进一步开拓信息源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对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应用水平,增强烟草、公安打击的精度和效能,从而确保卷烟打假取得较好的效果。

  3.2 掌握抓信息的能力。烟草专卖人员在采集信息的时候,要积极与公安部门协作,多向公安人员学习必要的技侦技术和信息收集技能,经常性与公安人员交流工作经验,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较快地掌握信息收集的能力。烟草、公安机关应该确定相应的信息联络人员,通过手机信息、内部网络、内刊资料、案情通报会等,与公安部门及时互通案件信息,对重要的案件信息,联合公安部门共同经营,快速反应,做到早沟通、早协商、早查处,早突破。对信息反馈业绩突出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奖励,从而有效采取信息。

  3.3 拓宽抓信息的渠道。实践证明,有假烟必有网络,有网络必有大要案。所以,专卖人员要联合公安人员,以市场寻线索,以线索带案源,主动出击,顺线追踪,注重在市场监管中发现线索,在案件查办中深挖线索。不断完善市场信息采集工作,全力构建烟草举报投诉信息库和违法线索信息库,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与公安机关的线索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建立专卖违法记录监控体系和案件线索反馈机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反馈监管信息,通过自找线索、联合抓线索、借助外力查线索等多渠道获取线索,经营案件。

  4 建立与守法卷烟零售户的信息互动网络。卷烟零售户是卷烟市场监管的主要对象,也是案件线索信息来源的一个重要群体。所以,要通过信息网络建设,调动卷烟零售户的信息反馈积极性。

  4.1 加强培训。要确定一批诚信守法卷烟零售户作为卷烟市场监管信息员,建立零售户档案和信息反馈网络,由专卖人员对确定的零售户信息员进行信息采集、反馈、保密等相关知识培训,使零售户掌握信息收集反馈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同时,确定信息联络方式,确保信息采取的安全、及时和准确性。

  4.2 收集信息。引导零售户一方面从其他卷烟零售户处获取信息,另一方面,从广大消费者和其他群众处获取信息,对获取的重要信息、线索和情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反馈专卖管理部门查处。

  4.3 建立组织。以零售户市场监管信息员为主体,以经营片区为单位,建立零售户诚信经营自律小组,由各片区零售户共同参与市场监管,定期召开小组会议,收集涉烟案件信息,扩大监管的范围,延伸监管的触角,确保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4.4 加大奖励。对提供有价值案件信息的零售户,除依规定进行奖励外,由专卖、营销人员实行差异化的服务,并树立典型,进行表彰宣传,调动其他零售户主动参与市场监管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5 建立与社会群众的信息举报网络。调动广大社会群众参与卷烟市场监管,提供涉烟案件线索,是获取案件线索的又一重要渠道。

  5.1 充分利用“3.15”、“6.29”、“12.4”等重大节日,将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奖励等,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报刊网站刊登、零售户店中张贴等形式告知广大社会群众,调动群众参与,形成参与人员最多,参与面最广的举报网络,获取更多更准的案件信息。

  5.2 以问卷调查的形式,每年定期向消费者征求意见,采取市场监管信息,特别是涉假案件信息,并经过处理后,及时进行查处。

  5.3 通过信息网络,建立涉烟案件信息收集反馈平台,由专人负责,通过网络收集群众反馈的涉烟案件线索信息,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登记处理,将查处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反馈,兑现奖励等,调动社会群众参与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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