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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一黑烟贩运团伙主犯被判9年罚80万

2012年04月16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法制网报道 作者:余东明、姜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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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法制网报道  “黑烟贩运产业链条中,虽然有些环节每盒烟只赚取一角钱的差价,但由于他们瞅准了乡间超市,贩运销售的量却很大,搅乱了正常的烟草市场。”日前,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的有关法官告诉记者,目前,这一黑烟贩运团伙大部分人员已经被判刑。

  法官跟记者详细介绍了他们的黑烟贩卖链条:自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底,家住河南许昌的田某根据青岛胶州人郑某的要求,从河南“老李”、“老陈”(另案处理)处订做假冒某商标的伪劣香烟,驾车将该香烟从河南省运至胶州市贩卖给郑某。郑某把这些假烟购买到胶州后,指使王某多次帮其接货、送货,并将其购买的香烟销售给刘某、庄某等人。刘某、庄某等人再把这些香烟卖给一些农村大集和小超市。其中,庄某中间倒弄的环节,一条烟只赚取1元的差额。法官告诉记者,正常的香烟销售环节,一盒低档烟至少挣五六角钱不成问题。

  但由于案值重大,几个黑烟贩子一审分别被判了重刑:被告人王某涉案金额为833560元,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田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五万元。郑某因销售金额达1490240元,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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