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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一团伙中药材中夹带私烟刑责终难免

2012年12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四川新闻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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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四川新闻网报道

  第一步:举报生意伙伴在中药材中私藏香烟。

  第二步:谎称通过“关系”取出人和货。

  第三步:成功诈骗取得35万元巨款。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何也、刘亮、叶云因“黑吃黑”诈骗走私香烟老板35万元巨款,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1年11月,何也与刘亮、叶云在新都区石板滩镇一茶铺内喝茶时,对二人说起一件“怪事”。何也发现为自己运送中药材的车上经常有湖南烟老板捎带的几十件香烟。叶云说可以找关系将烟查了,从中吃钱。于是三人开始合谋如何举报并骗取烟老板的钱。

  2012年1月3日,何也在湖南进药材时又看见一烟老板叫同车的另一中药材老板田某捎带50箱香烟。何也立即将中药材中夹带有香烟的车辆信息、到成都的路线、时间告知刘亮,让其向公安机关举报。刘亮又将此信息转告叶云让其通知公安机关。1月4日上午,装载药材的货车到达成都,在绕城高速北新收费站时,执勤民警查出车上装有香烟而将车辆扣押,何也跳车逃走。随车的田某、杨某及司机分别被带至新都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询问调查。当晚,田某、杨某等人依照程序被询问完毕后即离开公安机关。

  何也接到田某、杨某二人后,谎称二人能够被放出来是因为他找了关系,并说自己承诺给帮忙的15万元。田某、杨某信以为真,要求何也继续找关系帮忙把仍被扣押的货物和车辆取出来,何也应允。次日上午,何也、刘亮、叶云三人先在新都镇一茶楼碰头,商定由何也负责引荐假扮中间人的叶云,刘亮假扮公安领导,由叶云与刘亮通电话说要钱的事。当日,叶云即与田某、杨某等人在茶楼见面。期间,叶云当着众人的面用免提电话与假扮公安领导的刘亮通话,最终商定连同前面放人时承诺的15万元,加上这次取货,总共给55万元。田某、杨某等人对此均信以为真,但因二人此时并无现金,遂让与其有生意往来的何也及伍某某、文某某帮忙筹款。6日上午,何也筹款15万元、伍某某和文某某各筹款20万元。被害人将全部钱款交给何也去处理。随行的杨某在叶云拿来车辆放行手续后即离开。后何也、叶云、刘亮于一茶楼分赃,被告人何也与刘亮各分得13万元,余款由叶云分得。

  事后,田某某觉得事情有些问题,于是向相关法制部门进行咨询,觉得受骗了,于是在2012年3月13日向新都区大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下午便将何也抓获。叶云、刘亮于2012年3月14日、15日分别主动到大丰派出所投案。(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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