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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香烟案值达11万 河北一女子非法贩卖香烟被刑拘

2013年05月17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燕赵都市网报道 作者:郭晓峰、高立强、米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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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燕赵都市网报道  我国经营烟草制品实行行政许可制,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一名女子伙同他人,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准运证的情况下,从外地收购香烟后在行唐县倒卖,涉案价值达11万元,5月14日,此女被行唐警方刑事拘留。

  3月下旬,行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得到线索,称一男一女驾驶黑色中华轿车,经常在行唐县城区烟酒店贩卖香烟。民警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摸排,初步掌握了两名贩卖香烟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作案规律。

  5月12日晚上8时许,办案民警在行唐县高速公路北口,将驾车贩卖香烟的行唐籍妇女李红(化名)抓获,当场查获香烟750条。后民警连夜展开工作,又在李红家中查获18个品牌香烟1084条。

  经讯问,49岁的李红交代了伙同本县男子刘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准运证的情况下,自2013年3月份以来,驾驶黑色轿车多次从曲阳县、唐县等地收购香烟,贩卖到行唐县,涉案价值达11余万元,从中获利1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上网追逃,此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按照相关规定,我国经营烟草制品实行行政许可制,不管是收购,还是经营烟草制品,都必须要有烟草专卖局的许可证。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非法收购卷烟超过1000条,或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被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以上又非法收购卷烟的均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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