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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标焦油量再次下调的背后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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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近日,为了持续推进卷烟减害降焦工作,国家局下发通知,再次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通知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自2013年1月1日起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进口。通知强调,各卷烟工业企业要提前做好调整卷烟盒标焦油量标注的换版工作。在卷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2013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1毫克/支的卷烟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据了解,这次对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的调整,成为自2000年国家局首次对卷烟盒标焦油量进行明确限定以来的第5次调整。

  据专业机构的研究证明,卷烟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危害性主要来自焦油,焦油是卷烟烟丝中的有机物质在缺氧条件下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是由多种烃类氧化物、硫化物和氮化物等组成的复杂化合物,降焦卷烟中的焦油量能够有效降低卷烟的危害性,目前国际上一般也是以卷烟中的焦油量高低来评价卷烟的安全性。自2000年以来,国家局曾经先后4次对卷烟盒标焦油量进行明确限定,这4次分别为2000年、2004年、2008年和2010年,在2000年以前,国家局还没有对卷烟盒标焦油量进行明确的限定。2000年,国家局确立了新的降焦规划和目标,决定对卷烟产品的焦油量进行明确限定,国家局明确指出:从2001年起盒标焦油量高于17毫克/支的卷烟产品不得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交易;2004年,国家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卷烟焦油限量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2004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5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2008年,国家局印发《关于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3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2010年,国家局下发《关于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的通知》,明确要求,201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卷烟产品,盒标焦油量在12毫克/支以上的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

  2012年的这次卷烟盒标焦油量的明确限定已经是第5次调整,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已经从最初的17毫克/支调整至11毫克/支,从2013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1毫克/支的卷烟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从2013年1月1日起,消费者看到的新生产每一包卷烟烟盒的侧重都印有“焦油量多少毫克”的字样,将不会高于11毫克/支,否则,这些卷烟产品将属于不合格产品。

  盒标焦油最高限量再次下调的背后

  自2000年以来,国家局每一次对卷烟盒标焦油量进行下调,其背后反映出的是卷烟减害降焦工作所取得的进步,并一次次促使全行业全面落实做好卷烟减害降焦工作。

  ——实测焦油量加权平均值呈现逐年走低趋势

  在每一次对卷烟盒标焦油量进行下调的同时,全国实测焦油量加权平均值更是呈现逐年走低趋势。2001年起,全国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为17毫克/支,当年全国卷烟实测焦油量加权平均值为15.3毫克/支;2004年7月1日起,全国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为15毫克/支,当年全国卷烟实测焦油量加权平均值为13.6毫克/支;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为13毫克/支,当年全国卷烟实测焦油量加权平均值为12.2毫克/支;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为12毫克/支,当年全国卷烟实测焦油量加权平均值为11.5毫克/支。自2000年以来,全国卷烟实测焦油量加权平均值已经从2000年的16.1毫克/支下降至2011年的11.5毫克/支,年均降低了0.42毫克/支,全国卷烟实测焦油量加权平均值呈现逐年走低趋势,这反映出的是卷烟减害降焦工作所取得的进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行业,中国烟草长期以来都在努力践行着“国家利益至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己任,持续有效推进卷烟减害降焦这项长期且重要的工作,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据了解,到2015年,国家局还将计划把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从2010年的12毫克/支以上进一步调整为10毫克/支以上;卷烟危害性指数从2010年的9.9进一步降至9.0以下;加强低焦油卷烟产品的各项研发力度,每个知名品牌都要有3个以上焦油量在6毫克/支以下的产品规格,同时储备焦油量在3毫克/支以下的产品规格。

  ——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

  在每一次对卷烟盒标焦油量进行下调的同时,全国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呈现良好扩张趋势,特别是近两年以来全国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2011年,全国低焦油卷烟(焦油量8毫克/支及以下)的产销总量均创历史最高纪录,全年低焦油卷烟实现产量规模高达359.64万箱,同比大幅增长了414.33%;全年低焦油卷烟实现销量规模高达330.02万箱,同比大幅增长了365.73%;全年低焦油卷烟实际销量远超2011年原定的目标销量,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2011年,全国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超过10万箱的代表品牌主要包括了“长白山”、“黄鹤楼”、“兰州”、“红金龙”、“中南海”、“红双喜”、“七匹狼”、“红塔山”、“泰山”等代表品牌,与2010年的3个相比,增加了6个以上,其中,除了“中南海”这个代表品牌为中式低焦油混合型卷烟类型以外,其他代表品牌大多为中式低焦油烤烟型卷烟类型。在2011年这些年产销规模超过10万箱的低焦油卷烟代表品牌中,“长白山”这个代表品牌的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大幅超过60万箱,向70万箱大关进一步逼近,“长白山”仍然以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占据着全国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第一大代表品牌的领先位置,而紧随其后的“黄鹤楼”、“兰州”、“红金龙”这3个代表品牌的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均大幅超过30万箱。

  在31个在销的低焦油卷烟品牌中,重点品牌占据了其中的24个,2011年这24个重点品牌的低焦油卷烟销量规模合计高达289.44万箱,占到了低焦油卷烟总销量规模的87.70%。从2007年至2011年,重点品牌的低焦油卷烟销量规模实现了大幅度增长,五年时间里增加了260万箱以上,年均大幅度增长77.4%,重点品牌一直都在引领着全国低焦油卷烟品牌的良好扩张甚至是爆发式增长。在2011年的全国低焦油卷烟市场竞争中,除了仍然以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占据着全国低焦油卷烟产销规模第一大代表品牌的领先位置的“长白山”以外,以“黄鹤楼”、“兰州”等为代表的重点品牌更是非常引人关注,这几个重点品牌的低焦油卷烟市场占有率均一举实现了超过10%。毫无疑问,重点品牌是低焦油卷烟市场竞争中的核心力量,低焦油卷烟市场份额正在一步步地向重点品牌进行集中。2012年1-2月,全国低焦油卷烟销量规模继续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低焦油卷烟销量规模突破100万箱,高达112.89万箱,同比大幅增长了213.70%,其中,前10大低焦油卷烟品牌分别为“黄鹤楼”、“长白山”、“兰州”、“红塔山”、“红金龙”、“双喜•红双喜”、“七匹狼”、“中南海”、“泰山”、“南京”,除了“红金龙”以外,其他品牌均为重点品牌,“黄鹤楼”超越“长白山”成为全国低焦油卷烟销量规模的第一大代表品牌。

  2012年,国家局再次下发通知对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进行下调,从明年1月1日起,新生产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1毫克/支的卷烟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看到的新生产每一包卷烟烟盒的侧重都印有“焦油量多少毫克”的字样,将不会高于11毫克/支。对于此,各卷烟工业企业要提前做好调整卷烟盒标焦油量标注的换版工作。在当下及今后,低焦油卷烟正在成为一个主流趋势之一,这是符合整个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这是符合消费者对低焦油卷烟选择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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