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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隐性”违规营销现象

2012年10月26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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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卷烟经营企业所开展的卷烟营销服务活动尽管有烟草行业自身的特点,但是,从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来看,还应当将整个卷烟营销服务纳入到纯粹的商业性卷烟营销行为中来,符合整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因此,卷烟营销人员在开展卷烟营销服务活动中要本着主体地位平等、供需要求均衡、服务与被服务保持一致的原则,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全力做好各项卷烟营销服务活动。但是,目前卷烟营销活动的开展或多或少的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不足,影响和制约了卷烟营销活动的规范化推进,不利于卷烟营销服务取得预期的成效。特别是当前由于卷烟营销人员实施的“隐性”违规营销服务行为,对于卷烟营销服务活动的顺利实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不同程度损害了卷烟零售业户的合法权益。

  卷烟营销人员实施“隐性”违规营销的主要表现

  顾名思义,卷烟营销人员实施的“隐性”违规营销主要是指由于其对卷烟营销政策、企业规定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把握不到位,在卷烟营销服务过程中实施了政策、规定所不允许的行为和做法,或者是因为个别卷烟营销人员没有深刻把握卷烟营销政策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便断章取义的解读或者开展卷烟营销服务活动。这种情况下,卷烟营销服务人员所开展的营销服务活动极易出现背离企业要求或误解相关政策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既影响了卷烟营销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还会损害烟草企业良好卷烟营销形象的树立,更对卷烟营销关系的建立产生负面影响。

  擅自违规使用强制性语言要胁卷烟零售业户。

  从事过卷烟营销服务活动的人都知道,营销人员所开展的营销服务活动一般来讲其内容主要涉及到卷烟订货、电子结算、卷烟配送以及品牌培育等活动。但是,个别卷烟营销人员在开展营销服务活动时,常常会不自觉的出现“隐性”违规营销现象,例如,个别卷烟零售业户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到指定的储蓄网点预存烟款,导致其网上订货失败。实质上,这种情况的出现不应当作为暂停其卷烟营销的条件,既没有法律依据,更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个别卷烟营销人员却没有正确认识和对待业户订货失败问题,而是采取了“隐性”违规的作法,以口头告知的做法,对一次网上订货不成功就停止供货为条件来要胁卷烟零售业户。很明显,个别卷烟营销人员的做法与烟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相违背的,尽管其只是其仅仅是口头上表达了一些具有主观化的想法,并没有真正加以实施。但其仍然会对整个卷烟营销活动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需要卷烟经营企业有针对性的对卷烟营销人员进行整治和规范。

  自作主张违规调整卷烟零售业户卷烟库存和品牌量。

  个别卷烟营销服务人员为了能够获取自身的经济效益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主观随意的调整卷烟零售业户的卷烟库存以及卷烟品牌。特别是个别卷烟营销人员不顾及卷烟零售业户经营需要,采取违规的、强制的、误导的手段或形式,人为的将业户订购的畅销卷烟品牌或者是紧俏品牌违规调整给其他业户,个别卷烟零售业户考虑到自身的经营活动以及卷烟订货等诸多因素,迫于卷烟营销人员的压力或者是碍于面子,只能是按照卷烟营销人员的要求去执行。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得卷烟零售业户的正常卷烟经营活动受到极大的影响和干扰,也对其获取经济效益也产生一定的损害。实际上,个别卷烟营销服务人员的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卷烟营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属于违规营销的范畴。卷烟经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此问题,采取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着力整治个别卷烟营销人员的违规做法,确保整个卷烟营销服务活动能够合法、高效开展。

  利用专销结合对卷烟零售业户的卷烟营销施加压力。

  目前,卷烟经营企业一直在努力推进专销结合整治和规范市场,以此来达到进一步提升卷烟营销水平,优化卷烟经营环境的目的。但是,个别卷烟营销人员却利用专销结合来开展卷烟营销服务活动,主观随意的超范围、超权限对卷烟零售业户提出一些要求或硬性规定。这一点在卷烟品牌培育与卷烟订购方面表现得较为突出。个别卷烟营销人员对辖区内的卷烟零售业户以专卖管理的态度提出硬性要求,对卷烟零售业户施加压力和影响。其一般要求卷烟零售业户无条件接受组合销售、搭配订货等不合理的卷烟订货要求。这种做法极大的损害了卷烟零售业户的切身利益,对卷烟营销活动的开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整治卷烟营销人员“隐性”违规营销的几点对策

  尽管个别卷烟营销人员实施的“隐性”违规营销行为并没有造成巨大的危害性,但是,对于整个卷烟营销服务规范化发展来说,其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不利于整个卷烟营销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也将影响到“卷烟上水平”战略的深入实施。为确保卷烟营销服务活动能够高质量开展,需要卷烟经营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有针对性的加以深入研究和重点解决。

  对策一:从思想教育入手,引导卷烟营销人员树立正确的服务观。

  我们知道,思想认识的不断提高决定着卷烟营销人员营销服务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也影响到卷烟零售业户对其所开展卷烟营销服务活动的认可度。卷烟营销服务人员的重要工作职责就是通过开展卷烟营销、经营指导、业户服务以及品牌培育等活动,在完成卷烟经营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同时,更好的满足卷烟零售市场消费需求。这就高度概括了卷烟营销服务人员的职责就是参与卷烟经营、提供业户服务。因此,卷烟经营企业应当从强化营销人员思想教育入手,将强化卷烟营销服务人员守法教育做为一项主要内容,引导和教育卷烟营销人员正确认识烟草行业“两个至上”行业价值观,使其能够全面转变营销服务观念,充分认识到“隐性”违规营销产生的危害,真正做到以维护卷烟零售业户切身利益为重,确保通过自身的卷烟营销服务活动得以有序实效开展,促进整个卷烟零售业户的卷烟经营更加合法、规范、实效。

  对策二:从机制制度切入,不断强化卷烟营销人员监督与管理。

  总体来看,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机制与制度是消除和整治卷烟营销人员“隐性”违规营销的重要手段和关键所在。这就要求卷烟经营企业深入研究并切实制定与卷烟营销相关的机制和制度,细化卷烟营销人员监管内容和任务,并且明确卷烟营销人员的要求,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着力解决个别卷烟营销人员存在的“隐性”违规营销问题。同时,卷烟经营企业还应当切实强化卷烟营销人员的监管,以制度说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做事,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卷烟营销活动的人员,及时纠正卷烟营销服务人员违规实施的“隐性”营销行为,确保整个卷烟营销服务活动沿着科学、规范的方向有序推进。

  对策三:从完善措施做起,进一步规范卷烟营销服务行为和活动。

  对策四:从构建平台突破,努力形成良性循环的卷烟营销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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