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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如何更好地助力创建优秀商业企业?

2018年10月26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漆凌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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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我国自1994年接入互联网,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大互联网国家。截至2017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72亿,超过了欧洲人口总数,互联网普及率达55.8%。当今的中国的信息化、智能化如浪潮般汹涌,影响到了我们方方面面的生活,在路边摊买个烧饼都可以扫二维码付钱,可见“互联网+”时代已经真切地渗透到了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在新时代背景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也应该紧跟新形势,改变“一支笔、两条腿”的传统工作方式,利用好信息化武器,深入互联网,提高信息化技术,更好的履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职责。

  构建监察“追踪网” 大数据筑“通衢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要做好工作的基本功,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现在烟草行业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各地市、各个部门都拥有了自己的信息化平台,科技成果让工作越来越透明、规范的同时,也慢慢显示出我们行业在当前大数据环境下的一些短板。首先是数据不共享,随着行业内部分工日益细致专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也日渐隔绝,其他人不会使用、不能使用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情况相当普遍,形成了一个个的“数据孤岛”。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倡无纸化办公的今天,纪检监察人员想进行监管基本是无从下手,只能被动地等待问题出现再去扑火。其次是运维人才缺失。我们行业的各个信息系统由不同的网络公司搭建,相互之间也处处存在技术壁垒,若有新的平台需要与原有的系统做接口,原有系统的搭建公司则会制造各种麻烦保证自己的开发权不落入别人口袋,无形之中,我们已经被捆绑。

  运用大数据分析的前提是将各个“数据孤岛”连成“大陆”,迫切要求全省系统内完善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分步骤拆除地域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将人事档案、财务资金流、营销信息、卷烟配送、专卖信息、内管监控、投诉举报等信息整合成大数据平台,当数据互通共享后,经过碰撞对比,打开监督的便利之门,让监察人员在海量信息里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潜在数据。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各地市、各部门的采购价格和采购模式的不同来分析采购行为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如果同类标的物某个地市的采购价格长期明显高于其他地市,那就有贪腐行为存在的可能性,纪检监察及时介入的话,可以让问题在初期被发现,在萌芽状态被解决。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红红脸、出出汗,让一些干部迷途知返、悬崖勒马,既切实维护了行业利益,又达到了保护党员干部的目的。另外我们还需要建立规范化的运维团队,改变各地分疆而治的局面,进行全省资源大整合,将优秀的信息化人才集中起来,统一进行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和应用,充分消除技术壁垒。移动公司的办公信息化脚步比烟草行业相比至少提前了十年,在运维团队方面他们有专业的公司——亚信智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营业系统运维)以及省级公司的ICT(手机客户端运维)进行整体运维,禁止地市单位私自开发,从而避免了重复建设和投资,也有利于资源整合,值得我们借鉴。

  江西萍乡市局当前建设的廉政档案平台,就是对实现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的初步探索,目前我们将个人事项、人事档案等资源录入平台,并设置了预警信息,在提拔、借调某位干部或员工时,系统会显示此人当前是否处于处分期,或以前有何案件、处分背景,从而达到全面了解的目的。当然这仅是小范围、局部的尝试,要搭建大数据平台无法靠一个地市或一个部门实现,需要全省系统甚至全国烟草行业的共同努力。

  固化作风建设“子制度” 增强科技监管“子程序”

  作风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更是一场触及灵魂、触及利益的硬仗,不仅需要全体干部员工下定决心,也需要现代化的手段支撑。目前萍乡市局对作风建设大力加强,下狠心抓作风纪律,形成了长期由纪检监察主导的专项督查制度。可是在督查工作中,我们还是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传统方式为主,在当前烟草行业分工精细化、外派人员增加的情况下,这种作风建设监督手段已经有些跟不上形势需要了,甚至无法检查到真正的问题所在。在法制意识日益健全的今天,监督方式、程度和范围都给纪检监察人员提出了新的课题,充满探索空间。

  网络监控透明化

  对于员工用工作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购物、聊天行为的监管上,我们需要研究员工上班期间的网络隐私权与公司内部管理权的效力问题。我国到目前为止,关于什么是应当浏览的、什么是不应当浏览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监管人员在执行的时候,的确会出现界定标准模糊、无法操作的情况。对此,国外的一些做法,可以作为经验参考。英国和美国部分州政府早已通过司法程序确定,企业主有权监视员工工作期间的全部或部分网络行为。而法国最高法院曾主张员工在公司收发私人电子邮件有隐私权。德国政府则有意立法禁止企业监控员工网络行为,以确保员工人格权。不难看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权与员工上班期间上网隐私权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管理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必须确定谁服从谁的问题。但是,国外的立法给我们的借鉴是:企业是否对员工上网行为进行监控应该是透明的,在透明化的情况下,这种监控对隐私权的侵犯就能降低到最低。公司对上网行为的管理,关键就是让所有员工知晓公司的管理界限在哪里。如果员工对监控是知情的,那么对他的网络行为监控是合法,如果员工不知情,那对他的聊天、邮件进行的监控就是违法的。所以,现在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制定出自己的网络管理界限,并告之全体员工,一方面起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让公司的监管行为合理合法。

  网络舆情带来的欢乐与忧愁

  中央和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要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做好网络舆情的管控工作。目前中国网民数量之多,反应速度之快,举世瞩目。如何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对纪检监察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网民对政府、国企的舆论热情空前高涨,一个涉贪新闻的出现,瞬间形成网络热点,吸引成千上万的目光和言论,加上网友们无所不能的“人肉”搜索,让贪腐行为越来越难以生存,有利于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促进企业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搭建企业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应对不及时容易造成网络舆情淤积,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形象受损的威胁, “网络暴力”也时有发生。打铁还需自身硬,信息化时代的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在应对网络舆情的时候练就一身本领:首先加强网络监测技术在网络舆情引导控制中的作用,对敏感词进行自动过滤,对负面消息进行及时清除等,及时发布权威新闻,占领舆论高地。二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制定相对缜密的法规、制度。三是坚持顺势而为,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增强网络互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透明机制,及时跟进信息报道。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员工的公众言谈举止的教育、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互联网+”时代为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平台等科技力量,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科技化向更高形态转型,实现从科技保障、科技支撑再到科技引领的跨越,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为创建优秀商业企业助力,在互联网星空下展翅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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